北宋大相公_第四百七十四章 大婚之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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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七十四章 大婚之日 (第3/10页)

戾不检;从其前约则难保家,背其前约则为薄义。而争讼由之而兴,可不戒哉!”

    宋代的婚嫁,是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原则进行的。南宋袁采强调“嫁娶,当父母择配偶”。唐代以前,“媒妁之言”仅是礼制上的要求,唐代把它列入法律条文之中。《唐律户婚》规定:“为婚立法、必有行媒。”十分重视媒人在婚姻中的作用。

    宋代沿袭唐代,也很重视媒人作用,结亲大多是通过媒人。“婚娶之礼,先凭媒氏……自送定之后,全凭媒氏往来,朔望传语。”对于媒人,宋人袁采《世范睦亲》指出宋代媒人为牟利而弄虚作假之风甚于周代。他说:“古人谓周人(通达之人)恶媒,以其言语反复。

    绐女家则曰:男家富,绐男家则曰:女美。近世尤甚,给女家则曰:男家不求备礼,且助出嫁遣之资;绐男家则厚许其所迁之贿(嫁妆),且虚指数目。

    若轻信其言而成婚,则责恨见欺,夫妻反目,至于仳离者有之。大抵嫁娶固不可无媒,而媒者之言不可尽信。如此,宜谨察于始。”

    宋代媒人,是有等级的。“某媒人有数等,上等戴盖头,着紫背子,说官亲宫院恩泽。中等戴冠子,黄包髻,背子,或只系裙,手把青凉伞儿,皆两人同行。”

    议婚阶段,分为送草帖问卜、回定帖、相亲三步。

    定婚,就是男女双方正式订婚,婚姻开始确立的阶段。

    定聘者分三步者有之,合并为一者也有之。“自聘送之后,节序不送”,直至亲迎之前。

    亲迎,即是完成婚姻日,男家到女家亲迎新妇以归的礼仪,可以细分以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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