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相公_第四百七十四章 大婚之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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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七十四章 大婚之日 (第2/10页)

的人大有人在,这也是他必须要通过这新蹴鞠大赛的决赛证明自己的原因。

    所以,潘文和曹诱这边,既然已经进到了决赛当中,就一定要好好发挥才可以,这几天,他们两个人应该都是要忙着训练自己的队伍。曹诱那边的训练从来不让任何人担心,他总会在比赛当中给出一个非常让人满意的答卷,而且多半还是带有惊喜性质的。而潘文这边呢,这两天也是叫着陈晨和折克行,来对自己的樊楼队做一个进一步的加强。毕竟按照现在的实力来说,明显是雄狮队更强一些才是。

    不过,他们两个人也都会出席陆垚的婚礼,就当作一个训练的中场休息了。

    说起婚礼,陆垚这两天可以说是忙的不可开交。

    宋朝婚嫁礼仪古代适婚年龄,历代多有变化。先秦之时,迟婚为多,《周礼》规定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为嫁。这显然是理想的婚龄。就是说依男女青年身体发育健全而后婚,是符合今天的科学道理。

    唐宋的婚龄,以男十六岁、女十四岁为起婚年龄。这当然为法定婚龄而已。王肃据《孔子家语》、《服经》等,以为“男十六可娶,女十四可嫁”。司马光也说:“男子十六精通,女子十四而化,是则可以生民焉。”

    这个婚龄,宋人认为可以,不能早。宋人袁采曾批评幼小而议婚的现象。他说:“人之男女,不可于幼小之时便议婚姻。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偶,若论(判定)目前,悔必在后。盖富贵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贤否,须年长乃可见。若早议婚姻,事无变易,固为甚善。或者昔富而今贫,或昔贵而今贱,或所议之婿流荡不肖,或所议之女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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