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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4 (第1/4页)
枪走火。 好在楼爵还记得晚上的正事,没敢乱来,自己去洗了个冷水澡。 下午两人出发去做造型。 贝奚宁的礼服还是由楼爵提供的,这事楼爵早说过,贝奚宁也就没cao心。 她一直都很放心楼爵的审美,他提供的衣服,就没有不好看的。 但等她看到实物,还是被惊艳了一番。 白色礼服,整体款式简单大方,抹胸式,有蓬松的拖尾,最外面的一层白纱上面,有大朵的精致的刺绣红玫瑰。 娇艳的红和纯洁的白,碰撞出超强的视觉对比效果。 那刺绣的手工也是真的绝了,薄薄的一层纱,绣完没有一丁点破损或者变形,美不胜收。 造型师将贝奚宁的头发全都挽起来,露出修长光洁的颈脖和秀气白皙的肩膀,配上楼爵准备的整套花朵造型的宝石项链和耳环还有手链,整个人看起来光彩照人、明艳非凡。 然而比这身礼服更让贝奚宁心动的,是今天的楼爵。 楼爵向来偏爱情侣装,今天也不另外,他今晚穿的是一套纯白色的西服,只有领带的花纹是刺绣红玫瑰,跟贝奚宁的礼服相映成趣。 他平时穿西服多是深色,浅色最多就是银色和浅灰色,从来没穿过纯白色。 白色本就提升气质,衬得他的皮肤越发莹白玉润,连长期居于高位而自带的强大气场都柔和许多,多了几分脱俗的仙气。 贝奚宁看得眼睛都直了,满脑子除了一个“白马王子”,就只剩一句“卧槽太帅了”。 造型师也很震撼,将两人推到镜面墙前:“你们自己看吧,我反正是找不到形容词了,所有词都觉得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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