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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法内狂徒 (第2/4页)
不应当算作紧急避险。” 李四反驳道:“人表情并不能作为是否发病的证据,当事人当时已经觉得心脏绞痛,再接受噪音就会发病,只能砸坏音响自救。” 梁思影说:“被告完全可以扯掉电线,但她们没这么做,有蓄意破坏音响的企图。” 李四说:“当时陈珠女士身体已经出现病态,来不及多想,情急之下没有发现电缆。” 梁思影表情逐渐严肃,因为对方的论据她无法做到有效反驳,一直被对方牵着鼻子走。 她意识到自己走入了死胡同,不能在陈珠是否发病问题上和对方纠结,应该跳出对方设置的语言陷阱。 张小蛮看到的情况,心里就在想,这梁思影还是有点嫩,看来还需要他这个老将出马。 于是他就给梁思影递过去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两个典故。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和二桃杀三士。 梁思影看后眼前一亮,顿时有了主意。 她随即说道:“我方张小蛮在街道上播放音乐,也合理合法,没有不妥,如果陈珠感觉身体不适,她完全可以离开此地,应该比砸毁音响更方便,所以她还是故意的。” 这里梁思影就用上了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计策,对方先说跳广场舞放音乐无责,那他们也无责,如果要反驳,那对方的论点也就不成立了。 这次轮到李四皱起眉头,他没想到梁思影这么快就反应过来,有些难搞。 于是他又提出了之前那个论断,当时情况紧急,陈珠在紧急避险,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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