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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1/4页)
男子汉,大丈夫,一个唾沫一个钉。 他刘之烨说过的话,肯定得做到啊。 说实在的。 刘之烨心中,这些年来,他是真正在妻子荣娘家长大的。跟丈母娘和妻子的感情也甚好。而且,若非丈母娘和妻子当年的救命之恩? 嗯,便是为了救命之恩。 刘之烨也觉得让萧氏有一个承继了香火的子嗣,给祖先们祭祀了血食香火,总是好事儿。 至于刘氏一族? 已经有了小伯玉这个长子在呢。再则,他和妻子荣娘还年青,他总会再添了子嗣的。 刘之烨的心态,自然就是搁得开。 “我觉得,我这一辈子,能嫁给了三郎。”荣娘这时候,执起了夫君手,她笑说道:“真好。”在心中,荣娘也只愿这般岁月静好下去。 刘之烨回握了妻子的手,他说道:“能娶到你,我也欢喜。” 想一想。 刘之烨都觉得,也许他和妻子的这一段姻缘,就是上苍注定的吧。 他们之间,无论之前隔了多少的距离,可最后,他们皆是一一克服了。如今,有了儿女,挺好的。 刘之烨也是盼着,岁月静好,一家人平平安安。 若将来,等孩子长大了,女儿出嫁了,儿子娶妻了。四世同堂啊,这就是刘之粉的盼望了。毕竟,人这一辈子,总有一点追求。 刘之烨的追求,就是想着,他的手中复兴不了刘氏一族。那么,便是养育好了儿女,为刘氏一族开枝散叶。 让血脉香火,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 如此,也是让地下的祖宗们,年年得了祭祀,年年得了血食。 这会儿。 荣娘夫妻是说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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