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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决斗的风俗 (第4/4页)
英雄。古今往来,日本的武士道一直都是这样的,而且他们不管到了那个国家,这个武士道的习惯都不会改。死者井上雄仁就是这种武士道的极端维护者。” 法官大人问道:“你是说,死者井上雄仁是找你决斗,才被你杀了的吗?” “是的,井上雄仁说要给哥哥报仇,以我一个朋友来威胁我和他决斗,我不得已之下才应战。当时我只有一根仅三十公分长的短兵器,而井上雄仁却拿着一把长度超过一米锋利长刀,招招要我的命,我为了自保,才失手杀了他。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请你们想想,换成你们身处那种情况下,生命随时会被对手夺去,你们还能不自保,还能对对方留手吗?所以,我这种情况完全是自卫杀人。在这个世界,不管是那一个国家的法律,对自卫杀人都有一定的允许。贵国的法律上有这一条:当对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所以我的行为是完全合法。我请求法官大人和各位陪审员,判我无罪!” “我反对!” 金丝眼镜终于学王至道大声的喊了一声反对,感觉心中敝着的气像是随着这一声反对发泄出去了一样,大感舒服。 “法官大人,被告所说的一切都是他自己的陈述,并没有证人证明他所说的事情经过如他所说的那样!” “反对有效。被告,你有人能证明你当时是被死者井上雄仁威胁下决斗的吗?”—— 各位,看完早点睡吧,有票就投,没票明天再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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