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好地主:天子元从_第8章 万寿长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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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章 万寿长鸟 (第5/6页)

会,最终怀玉跟赶来的十户佃户重新签了一份租约。每户仍佃租原来的那十亩地,但需要把两亩地种上树。

    田租不变,对半分成,地里产出,一半归地主怀玉,不过这个一半约定只收夏粮的一半收成,麦草也是要对半分。但百姓秋粮收获,不用分成交租。

    而相对应的,怀玉也只提供土地,并不提供耕牛、种子、农具等一切,浇地水费等也是需要佃户自己出。

    怀玉那二十亩永业田,种树后间种粮食,也只有正常一半收获,因此也只要交一半。

    以后桑枣等成熟后,怀玉把桑叶等卖给佃户。

    赵书吏帮忙起草了新的租约,在里正村正见证下,地主、佃户一起按手印。

    “恭喜二郎,这块地一年起码能给你带来六十石粮再加几十束草。”他还提醒怀玉,按惯例这佃户交租时,还要负责把粮和草运到龙桥堡武家去,如果武家来收,那他们每亩要加车脚运费。

    “如果州县衙另有摊派到田,也是要佃户出这钱的。”

    反正武怀玉这块地,啥也不用管了,夏粮对半分成,只要不出现灾荒,那么起码几十石粮收成。

    “这地之前没入官后,县里对他们是每亩征六斗粮,另加草料和脚钱,但实际上这几年每年都征了八斗粮外加草和脚钱等,已经大大超过夏粮一半了。现在二郎定这租子,他们可是得不少便宜的。”

    丰年亩产最高不过两石,八斗外加脚钱等,另外义仓粮每亩还有两升粮要交,其实早过了半,若是遇上点早霜水涝,只要不是大灾,也很难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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