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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2章 酒课提举司  (第2/4页)
主事。    其他所需算手、抄手、差役由各所自行招募。    凡在各酒课司任职满三年,考核优秀者,原先的生员,可赐同举人出身。原先的童生,可赐同生员出身。    最后一条是朱由检和茅元仪商议后决定的,另有专门的圣旨,通过各地提学御史和教谕传达下去。    朱由检深知,这最后一条加上去后,巨大的激励效果。    此时明朝全国各地的生员总数大概在五十万以上。    这是明末顾炎武的估算。    而现代历史学家的估算,有认为明代生员总数在六十万以上。    童生数量自然更多,全国童生数量可能超过六百万以上。    这五十多万的秀才,和六百万的童生,是一个庞大的有文化的人力资源库。    如果能充分运用好这笔人力资源,调动起这笔人力资源的积极性,许多事情都容易办。    征收酒税,乃至以后增加出来其他各项税收,自然也不例外。    这比起万历时期用太监招募各地无赖和游手棍徒,征收矿税,无组织无纪律,效率要高得多。    征收酒税中,表现优秀的生员可以升为举人,童生可以升为生员。    这足以让生员和童生抢破头来争取这个差事。    要知道无论童生考中生员,还是生员考中举人的录取率都是极低的。    童生考秀才,要经过三道关卡。    第一关是县试,录取率大概为十分之一。    第二关是府试,录取率更低,姑且算十五分之一    第三关是提学官主持的院试,录取率是百分之五十。    只有闯过这三关,一个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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