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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2/4页)
次告诉我,说他对我一见钟情,看上了我的眼睛,觉得我看他的眼神儿特干净。 再干净也是要上床的。我们俩第一次时他非常激动,在我所有的床伴里,他是最会叫|床的那个。所以情窦初开的我就被一时的痛快蒙了心,不论他后来怎么作、甚至给我戴绿帽我都没狠下心跟他断。 直到两年后,我妈发现我一直拿店里的钱偷偷养活这个小sao货,勒令我必须跟他分手,并且打定主意要把我送到鸟不拉屎的地方去体验生活。 我妈不能理解俩男的有什么好搞的,包括现在,依然以为我当初的出柜宣言是叛逆期的正常现象,她更在乎我在小sao货身上花的钱。 不可否认当时我的确挺叛逆,东窗事发的第二天我就连拼带凑了五百块钱,买了火车票南下了。 我还给我妈留了封信:混不出头,我就死在外面。 我挺佩服自己当时的勇气,千万人的城市,没一个我认识的,没一条路我叫得出名字,满兜儿的钱连个招待所都住不起,最多够我上几个小时的网吧,吃几个馒头充饥。 碍于这种即将露宿街头的窘状,我给我在珠海那个不着调的亲哥打了通电话,他叫我去珠海跟他一起混,我死活不去。很凑巧的是我哥的朋友遍天下,他给我在这个潮湿的让人骨头缝里发霉的城市找了个落脚处。 我亲哥的名字也俗到家,这个名字经常出没于每个城市的犄角旮旯里,被无数次的冠名于旅馆、超市、饭店的破旧招牌上,他叫鹏飞。 他认识的人和他一样,混迹于江湖,靠歪门邪道儿赚钱。 所以当我在火车站出站口看到那两个人时,就知道他们不是正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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