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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4/4页)
疙瘩,可谓看重。 薛家千娇百惯有才有貌的独女偏偏看上了一个普通人,哪怕薛老再开明,也不见得乐意。但千金难买人薛大小姐高兴,她就看上了齐歌。 按照薛明华的说法,那就是她对齐歌是一见钟情,各种倒贴求嫁。齐歌也不矫情,这么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哭着喊着求嫁,他有什么不同意呢? 当然,除了薛宁义和薛明华的母亲知道他们结婚了,其他人都不知道,包括其家人。 薛明华性子颇为骄矜,以她的身份这样的骄矜也并不过分。但她所有的骄矜在齐歌面前都化成了绕指柔。 当然,这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并不是什么贤妻良母,齐歌回到他租住的房子,看到的是她在弹琴。 薛明华在音乐界有是很有名气的,所有的乐器都会一点,尤其精通古琴。齐歌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莽夫,和她打声招呼,便自己去做饭了。 齐歌做饭的时候薛明华就在旁边看,笑盈盈的看他熟练的处理食材。 她总觉得她很久以前就见过齐歌了,这个人在处理食材,她在旁边看,两人不用说话,她心里都是满满的愉悦。 “今天中午吃饺子吗”看他在剁rou馅,薛明华问道。 “嗯,马向阳给了一包野荠菜。”齐歌回答道。齐歌一向话少,但也没有少到对着自己的老婆也一句不吭,他还是很乐意和薛明华说话的。 “这个马向阳倒是有意思。”薛明华笑:“他这是觉得你是省上市上哪个领导的亲戚来镀金的吗?” 齐歌微微一笑。他生的甚是平常,不丑不美,中人长相,个头不高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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