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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稿酬的谈判 (第3/5页)
初稿和润色版。 价格千字在一百铜币这个价格的话,每篇一万字,每周投两篇,一个月就能赚八千铜币,也就是八十金币。 相当于干苦力的马特两年多的工资。 放在富人区,都算是颇高的收入,足以比拟一般的中产家庭。 当然,能赚这么多主要在于林恩太能写了,他脑子里有无数精妙绝伦的故事,需要的话随时可以搬出来。 别人一个月能投两三篇稿子就算不错了,他最少可以稳定输出八篇。 若不是还有清理任务分去精力,还有编辑从中克扣稿费等等,他其实有把握一个月赚到两百金币,对标中产阶级里最拔尖的那一批。 首发&:塔>-读小说 可以说,林恩不怕自己写不够,就怕报社吃不下这么多投稿。 “一百铜币?”站在阿瑟的角度,这个价格还是有点夸张了,“我以为你会报五十铜币左右。” “五十太低了。”林恩接受不了这样的价格。 要知道,他搬出来的可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正常来说,它的真正价值根本不是茨沃德日报能吃得下的,现在给出一百铜币已经属于双赢。 “不不不,我觉得你可能是了解的还不够。的确,最好的待遇高达一百五十铜币,可问题是能拿到这个价格的,以及接近这个价格的,都是成名已久的小说家。他们的作品经过了市场的检验,也和报社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最重要的是像范伦这样的编辑,压根不敢克扣这种地位极高,特别抢手的小说家。”阿瑟自认为自己考虑的要比林恩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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