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明_戏明 第264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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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戏明 第264节 (第6/6页)

质疑他只是嘴上讲讲了!

    他,朱三岁,说到做到!

    他超棒的!

    作者有话说:

    朱三岁:夸我,夸我,快夸我!

    文哥儿:不知为啥,这猪崽看起来有一咪咪眼熟

    你的好友王华,丘濬,谢迁,李东阳等点赞了你的回复

    文哥儿:?????

    注:

    1六年放七十二个胡商进入:也是参考《河西走廊》的说法

    -

    2老丘关于开中法的观点:参考《大学衍义补》

    【窃惟召商中盐之法,惟可行于边方无粟之地,盖其地素无储蓄而所产之谷粟不多,不能不资他方输运以给者,故须待商贾以中纳焉,若夫其地之粟自足以供其地之用,不假辇运于他方者,官府可行臣向所陈边地设立常平司市籴之策(见“市籴之令”修)。盖客商以数斗之谷而易吾一引之盐,是本一而息七八也,今吾预于未用之先,自行市籴所得之粟,比所中纳者岂不倍蓰哉?】

    【给券之时,每引先取举火钱若干,量天时之晴潦、菹薪之贵贱、市价之多寡以定其数,听其自煮自卖,煮而不闻官者有罪,若夫商贾赴场买盐之后,令其具数以告官司,官给钞引付之执照,俾于各该行盐地方发卖,过界者没入之。给钞之际,每引取工墨钱百文(或三十、五十)以为公费,所得盐钱贮于运司,每岁具数申户部,以待分派各边转运常平司收籴米粟,以实边储。此法既行,不必追征于灶户也,不必中纳于商贾也,不必官自卖也,不必官自煮也,非惟国家得今日自然之利,亦可以销他日未然之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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