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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3 (第4/4页)
人肚子里蛔虫这种事的比喻,永远不会出现在她身上—— “我反正是走了,随便你。”心情极好,她真走人。 可来必诚就看着她走,似乎不打算叫人,就那手在掏呀掏的,跟变戏法一样的掏出件东西来的,薄薄的一张,跟银行卡差不多类似的,卡上有照片,更有地址,更有出生年月,这还不止,更有十八位身份证号码,还有十年的期限—— “你要不要身份证了?” 都说不怕神一样的队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那边律成铭还在等弯弯这个“变异的小白兔”上门来,这边来必诚就把他的底牌弄出来了—— 女人嘛,都是得讨好的,来必诚还没讨好过女人,真的,要说他的人生史,那听上去更像跟笑话一样,当然,这只是弯弯的想法,别人眼里的来必诚,与她晓得的人,完全不一样—— 来必诚,从小到大,最好的小学,最好的中学,最好的大学,总归是他的生命中总少不了“最好”这两个字,就跟贴在他身上的标签一样,他走到哪里,哪里都是他最好的,永远照耀别人的光芒…… 这种形容词,让弯弯一想,就指定会认为大家都臆想太过了,把他当太阳了?要不要这么搞的事?—— 可她没空想这种事,在她的脑袋里没有比“身份证”三个字再重要不过的事了,一回头,瞅着躺在沙发上的人手指着夹着她梦寐以求的薄薄一张卡,上面正是她上次在户籍办那里拍的照片,做成的身份证。 心呀,立即跳的快突破一分钟200下,跳的她都怀疑心快要从嗓子眼出来,故作镇定地轻咳了一声,她虽然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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