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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6 (第3/4页)
来看,竟是一本灰色封面的日记本,封面上是一个黄色的笑脸,笑得连嘴巴都咧到耳後了,一脸欢快的样子,署名是戈卿,亨利知道戈卿想让他在看见这本日记的时候可以微微一笑。 但现在的他绝对笑不出来,心里难受地要死。 他打开第一页,发现里面的字体都是电脑打印的,也难怪,戈卿现在的手指全然写不了字。 日记的第一行,就这样写著,‘小笨熊,我多麽想让你知道我的心情,我多麽想握著笔把我对你的感觉一笔笔地描写出来,但是最後还是一句徒然的对不起,我真的无法……“ 亨利坐在床上,一页页地翻著,不知不觉眼泪落下来,染湿了日记,虽然电脑打印的字体略显死板还有生硬,但却完全无法遮盖住戈卿对亨利的心情,那种感情太过浓郁,不管任何人都会因此感到心痛欲裂。 日记的最後一句是‘虽然我不舍得放手,虽然我不舍得让你被其他人所拥有,但我还是愿意用我最後的生命来祈求,祈求你一辈子的幸福,我想给你一个重要的任务,你花了奢侈的二十年来爱我,那我想请你用最值得的二十天来忘了我,只要二十天,你一定可以做得到。记得,忘了我。我爱你。” 亨利把日记扔在床上,心里有几千句脏话却全然没有发泄的管道。 混蛋!混蛋!混蛋! 什麽花二十天来忘了他?什麽做得到?他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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