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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350节 (第3/8页)
况下,应当按照有关牵连犯的刑法处罚原则来处理,即按照‘从一重处’的原则,认定被告人李飞洋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不对其实行数罪并罚。 这里面有个问题需要确认下,那就是被告人李飞洋携带匕首,被告人卢少雷是否知道。李飞洋用匕首捅被害人,是否是卢少雷默许的?在李飞洋捅人时,卢少雷是否进行了协助? 如果被告人卢少雷事先既不知李飞洋携带匕首参加强迫交易行为,期间也不能预见李飞洋在实施强迫交易的行为的过程中,会突然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刺被害人,且卢少雷在李飞洋持刀刺被害人的时候,没有同时加害被害人或者协助李飞洋行凶。 李飞洋持刀重伤被害人的后果,超出了其与卢少雷在实施强迫交易犯罪活动中所形成的共同犯罪故意,被害人被刺而受重伤的后果只能由实施重伤行为的被告人李飞洋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有可能会对本案被告人李飞洋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而对被告人卢少雷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孟广达继续说道。 第759章 猛将 杜庸点了点头,他觉得孟广达说的有理有据,但就是有点啰嗦,很符合学院派的风格,理论扎实,说话严谨,但废话太多。 “下班了,你们不走啊?”周颖挎着小包走了过来。 “哦,我们讨论个案子。”杜庸微笑道。 “是不是上次你接的那个强买强卖把人扎成重伤的案子。”周颖问道。 “对,就是那个案子。 我下午刚会见完当事人,昨天去检察院阅卷时,我跟检察员沟通了下,检察院坚持认为二被告人对被害人有共同伤害的故意,要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这两天案子会被移送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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