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358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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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358节 (第5/8页)

每天的工作就是拉原材料和运送机加工厂的产品给指定的客户。

    一个月前因一千多元加班费的事,牛慎仪与老板吵了一架,当时他觉得老板太黑,就想着以后找机会黑老板下,敲打下老板,然后不干了,走人。

    此后没几天,厂里接了一单急活,安排他去钢厂拉材料。牛慎仪见这一车材料价值人民币十二万元,便动起了歪脑筋,在半路上将车内的材料以七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另外一家加工厂。

    随后他弃车,携带七万元逃匿。老板左等右等不见他回来,便给他打电话,结果电话关机了,后来开车出去寻找,在路边找到了被遗弃的卡车。老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便报了警,一周后,警方在火车站将牛慎仪抓捕归案。

    牛慎仪对于偷卖材料的事供认不讳。

    “方律师,被害单位机加工厂是个体工商户,不是公司,所以这案子到底是定侵占罪,还是定职务侵占罪,我有点吃不太准。”杜庸说完,看向方轶。

    “你们怎么想?”方轶看着案卷材料,问道。

    “达哥出差了,没回来,我和周律师沟通了下,我觉得是侵占罪,因为个体工商户没有员工,只有雇员。但是周律师觉得应该定职务侵占罪。”杜庸回道。

    “周律师的理由是什么?”方轶头也不抬的问道。

    第778章 侵占罪vs职务侵占罪

    “她的理由是,所谓企业,是指依法成立、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社会服务的经济组织。被害单位机加工厂虽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但该厂实际上是按照企业来运营管理的,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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