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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255节 (第3/8页)
罪事实供认不讳,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全部认可。 …… “法警将被告人赵四喜带出法庭候审,带被告人吴美凤进入法庭,接受调查。”审判长结束对被告人赵四喜的法庭调查后,说道。 不一会儿,吴美凤被女法警带入了法庭,此时的吴美凤比之前更瘦了,脸色很差,头发显得有些缭乱,一脸憔悴的坐在被告人席上。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美凤与被告人赵四喜共同实施了对被害人陈悦的绑架犯罪,两被告人系绑架的共犯,被告人赵四喜为主犯,被告人吴美凤为从犯。 被告人吴美凤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审判长,起诉书宣读完毕。”检察员冷冰冰的说道。 “被告人吴美凤,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有何异议?”审判长问道。 “我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都有异议。我是被赵四喜骗去的,我没想绑架陈悦……”吴美凤一边抽泣,一边道。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审判长道。 “好的,审判长。”男检察员冷若冰霜,双眼如刀一般的望向吴美凤:“被告人吴美凤,案发当日,你和被告人赵四喜到县里的小学校附近去做什么?” “赵四喜告诉我陈悦的父亲陈守义欠他钱……”吴美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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