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律师本色 第315节 (第7/8页)
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男检察员宣读起诉书道。 “被告人刘猛,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有何异议?”审判员问道。 被告席上的刘猛想起了媳妇的话,说道:“我有异议,我认为我无罪。当时刘良柱从我农用车上下车时触电死亡,是意外,我也没想到他会触电,所以我无罪,不应当被判刑。”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审判员看向公诉人席。 “好的。”男检查员说完后,看向被告席上的刘猛:“被告人刘猛,被害人刘良柱为什么会在你的车上?” “当天县里有集市,他去赶集。我去拉猪饲料,他在村口碰到我提出搭车,我就让他上车了。”刘猛有些紧张。 “你为什么不走公路,把车停在村子里?”男检察员问道。 “我看到路上有交通局的人检查车辆,我的车没交费,又拉着人,我怕被处罚所以拐去了村里,准备放下他,绕路去拉饲料。”刘猛说道。 “你在停车的时候是否注意到了上方有电线?”男检察员追问道。 “当时我很紧张,催促刘良柱快点下车,没太注意上面的电线。”刘猛紧张的脑门上有些冒汗,此时他早就把媳妇的话忘到了脑后。 “没太注意是什么意思?”男检察员对刘猛的回答不太满意,追问道。 “就是,我开车过去的时候看到了电线,但是电线在天上,又不是耷拉在地上,所以我没太当回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