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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二十九章 一股时尚潮流。 (第7/7页)
听了这话,他们还不相信,就向刘乐求证。 “是啊,这样才是美女, 我就喜欢美女身上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 “把身体表面上的石块魔掉,你们不觉得很性感吗?” 经刘乐这么一说,石公部落的男人虽然不愿意接受,但是石公部落的女人却已经开始打磨身上的石块,她们要变成大王喜欢的样子。 可以说,刘乐的喜好,已经改变了整个石公部落的喜好。 他们以刘乐眼中的美为美。 甚至,都喜欢起长得矮小的石灵人。 要知道,他们以前都是以高大魁梧为美,只有高大魁梧的石灵人才能做护卫。 因为刘乐矮小,只有一米八,所以,他们就渐渐以矮小为美了。 长得越是矮小,就会越被尊重;那些高大魁梧者,已经不受众人欢迎了。 什么? 你说高大魁梧的石灵人实力强大? 你再强大,能有大王强大吗? 刘乐在石公部落里面,就像一国之君一样,就算吃个饭,都有无数人效仿。 就连放个屁,都会被惊为天人。 还有他那背着双手或者是双手插袋时的走路姿势,也被所有石灵人模仿。 他们都觉得这样很酷,很帅,很时尚,很牛1逼,很有范。 因为刘乐吃得多,所以他们也要多吃一些,好跟上大王的脚步。 就算撑得要吐,仍然坚持不懈。 就算撑死,也别阻止他们追随大王模仿大王的脚步。 刘乐这个人类,在石灵族的世界里,已经掀起一股时尚潮流和变态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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