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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雄心万丈 (第4/5页)
高权力,领导其联邦成员。各联邦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邦宪法,遵从代表国家利益的统一法律。联邦各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的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 三、大宋联邦宪法的制定。 四、国会议员的组成办法。 五、由下至上或由上至下推行选举制。 沉默,难耐的沉默,各人都被许汉青提出的全新的国家组成形式所震惊。 “亚圣曾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我的想法就是希望民意真的能主宰这个国家,改变历朝历代由一个人决定国家政治走向,甚至兴衰的可能。我的计划还很粗陋,希望大家能真正领悟我的意思,献策献力,把这个国家带上一个长远的发展之路。”许汉青见众人都不说话,便首先开口说道“这上面有些东西说得很笼统,有什么不懂或不清楚的大家可以互相探讨研究。” 陈复文抬头用奇怪的目光瞅了一会儿,开口问道:“皇帝只作为一个国家的象征,这样是否妥当。” “为什么不妥当?”许汉青反问道:“当你掌握了自己命运的时候还要把希望再寄托在不世出的明君身上吗?一言定人生死,金口玉言,一人可兴邦,一人也可败国,把国家民族的命运交在一个人身上,难道不是草菅人命吗?一句话,从人治改到法治上,一个国家才能长盛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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