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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2/3页)
着洛千涧的车走远了,洛随云三人还是没回过神。 又过了许久,洛山亭跺了跺脚:“这就是三哥挑拨离间!不过他最后说的也没错,我们怎么可能因为这么点小事就和爸爸mama离心呢!” 洛闻欢勉强笑了笑:“是啊,本来也是因为爸爸mama领养了我们,我们成为了洛家人,才有机会拿到信托基金的,不该太贪心……” “何况,十六岁之后的信托基金,爸爸mama就没插手了……”洛随云也附和道。 但看脸色听语气,和说的内容根本气场不合——虽然知道不应该,但他们还是忍不住想,爸爸mama根本不是真心领养他们,那……那他们……留在老宅,不陪着爸爸mama搬出去,也很正常,对吧? 车上,洛千涧心情格外愉悦。 这搬弄是非的反派,他当得是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刚才对洛四五六说的话,其实大多是他编的。 洛千涧并不确定洛琛和何如烟为什么要收养这么多孩子,反正原书剧情里只一笔带过地说是洛琛和何如烟喜欢人多。 细究的话,其实“为利”的可能性并不大,因为那点信托基金对比起身为洛家继承人已有的身家、当真不值一提,何况洛琛和何如烟的确在子女十六岁后就不再代为管理了,为此汲汲为营没有必要。至于没有把十六岁之前的信托基金还给子女,大概是他们觉得都是小钱、过去也没缺过子女的钱,没想过这回事。 所以相比之下,“为名”比“为利”的可能性大。 ——当然,这是在逻辑相对正常的情况下的猜测。 按非正常人的脑回路来看,洛琛和何如烟闲着没事吵架了靠领养个新的孩子来和好,也很“合理”。 反正洛千涧对着洛随云三人是兴之所至地瞎说,但他估计洛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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