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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3/4页)
。楮墨估摸了一下形势,开了护甲,解散了现在的宠物豹子,换了一个可以吞噬对方魔法值的宠物——吃蓝狗。这种宠物没有伤害,唯一的技能就是缓慢的消耗对方的蓝,但是速度非常慢。所以当时论坛在评选最鸡肋的宠物时,吃蓝狗稳居第一位。 而楮墨则偏爱带着这种宠物打法系,因为耗蓝速度特别慢,所以法系一般不会去可以对付这个宠物。楮墨就开始风筝对方,等到对方想要用技能的时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蓝条已经空了,那时候,没有蓝的道士在面对猎人的时候,就像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孩面对一个穷凶恶极的大色狼,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楮墨面对的第三个对手是个剑客,这种皮厚的职业,楮墨最不喜欢。因为每次遇到这种职业都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当楮墨解决了战斗之后,才发现自己居然又是最早打完的,再看看其他人还在浴血奋战,楮墨就不自觉翘起了尾巴,浑然不知自己脸上挂着一种多么欠扁的表情。毕竟能够走到这一步的选手都是PVP对战的高手,所以不论是谁,打起来都是颇为费力。 十五分钟以后,另一边的冰镜也以三战全胜的完美表现晋级决赛。冰镜一点也没有表现出胜利的喜悦,那表情一点也不像是刚刚赢了三场艰难的战斗,就像是刚刚吃了一个馒头一样。 楮墨看了看大屏幕上的计分板,看来这一次又是自己和冰镜来争夺战神了。 冰镜是个盗贼,楮墨是个猎人。单纯从技能上讲,猎人这个职业其实是非常克盗贼这个职业的。盗贼是个需要近身攻击的职业,而且护甲非常低,所以很难扛得住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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