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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五七章 平津危机后之新何梅协定 (第12/16页)
本属于极机密地何梅协定八条协议,当晚真的就上了各大报社的晚报。 各大晚报头版头条皆是「战胜国签署卖国八大条,堪比袁世凯廿一条!」然后就是全文照登,之后才是一阵谩骂的社评,一时之间,何八条的锋头,竟然把王家通匪丑闻完全掩盖,这八条协定也让人朗朗上口的到处宣传: 「一、中日共同防共,情报与军事行动分享。 二、为避免不必要中日衝突,中国东北前线划定十公里停战线,双方不得驻扎军队,仅派警察巡逻。 三、东北前线双方各裁军一半,以利局势稳定。 四、北平设为和平交涉城市,双方不驻军。 五、为维护日本天津使馆与侨民安全,天津日本中国驻屯军可以增加到一个联队的兵力。 六、中国负责取缔反日示威与破坏行动,并与日本分享资讯。 七、平津地区任命各级职员官吏时,希望中国容纳日本方面之希望,不选定使中、日关係或为不良之人物。 八、关于约定事项之实施,中、日双方各派驻监察员,并设立交涉委员会协商彼此纠察之手段。」 何八条还不只出这个昏招,他虽然不敢正式签属这份文件,但却口头安抚日本,答应会按协定内容执行,结果这八条变成中国单方面执行。由于外界舆论对于他和日本协商的反对声浪极大,于是他在不碰触政治范畴情况下,对于城市的治理与官吏任派全然回避。而把黑手伸向相对较于封闭,外界不甚了解的军中事务。 他能这样做的原因,在于他不只是军委会北平分会副委员长,他还兼任参谋本部参谋长,本来就有调动部队演训的权力,加上新任的军政部陈部长对于支解东北军也相当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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