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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章 阵亡士兵与伤残士兵的后续处理 (第2/4页)
方。” 方安通在王飞刚一说完,就上前一步,打开一份文件开始陈述。 “关于阵亡士兵的抚恤:根据各个士兵家庭情况不同,分为政府供养,一次发放抚恤到位,分时段发放抚恤三种模式。” “其中,第一种模式,士兵家庭出现以下情况:家中独子,只有父母健在,由当地政府供养其父母寿终正寝;家中无父母者,孑然一生的阵亡士兵,由当地政府收养一名孤儿,供养到十八岁,续其香火;……” “阵亡士兵父母健在,结婚且有后代,抚恤金一次发放,其子女有优先入学权力,城市户口,当地政府优先为阵亡士兵家属安排工作,保证其家庭有稳定正常的生活,农村户口,根据地区不同,分发不同面积耕种土地。” “阵亡士兵父母双亡,只有妻子和孩子健在,抚恤金分时段发放,保证孩子顺利成长到18岁,有其独立自主生活能力,停止发放抚恤金。” “以上有任何人员,包括当地村民,阵亡士兵亲属,当地无业人员等掠夺阵亡士兵阵亡抚恤金,按照情节轻重,重则执行枪决,轻则判处劳役五年以上,并在劳役结束以后迁出原籍地,发配前往苦寒待开发地区。” “伤残士兵转业退伍方面,参照我军在西南地区实行的模式。” “其一,伤残士兵退伍后可以前往城市治安部队担任文职工作,处理文字方面的工作。” “其二,伤残士兵退伍后可以选择前往基层担任村长副镇长之类的官职,继续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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