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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初遇那日(3295年 春)(2889字) (第3/5页)
即便他们说是为了自己的女儿,冯绝人依然清楚他们是出于同情而想要收养他。 他们是好人,他能感觉出来,而且比起跟着叔叔婶婶,跟着他们,他以后的生活能过得更轻松。 冯绝人最后还是选择跟随这对夫妻一起生活。 在去到他们家的第一天,他见到了他们那位很粘人的女儿。 她叫凌晓诗,十一岁的年纪还穿着天蓝色的公主泡泡裙,怀里抱着只可爱的泰迪熊,一脸好奇地跑过来他的房间看他。 你叫什么名字啊? 凌晓诗继承了父母的优良传统,长相甜美又纯真可爱,那双在他身上猛打转的眼睛跟手上的泰迪熊一样既大又圆滚滚。 冯绝人。 不对,凌叔叔和顾阿姨已经领养他了,现在应该改姓凌。 凌晓诗很天真,又有点傻白甜,只是呵呵笑着说:哦,我叫凌晓诗。爸爸mama跟我说,以后你就是我弟弟了。 嗯。冯绝人凌绝人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 你喜欢玩过家家吗?我们一起来玩吧!我当mama,你是爸爸,这是我们的小宝宝!她说的小宝宝是指她手中的泰迪熊。 她都十一岁了,还玩过家家,心智非常不成熟,但这代表她被父母爱护得很好。 凌绝人没有嫉妒,因为他爸妈也待他很好,但凌晓诗的天真烂漫恕他不敢恭维。 他向来跟同龄人也没话好说,因为他们喜欢的他毫无兴趣,唯一能令他感兴趣的,就只有电脑屏幕和草稿纸上,那一串又一串难懂的数字与程序公式。 他现在正在忙,根本不打算鸟她。 在逗了他几次,发现他雷打不动,凌晓诗扁着粉嘟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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