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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改写女频。 (第1/4页)
“走,庞老弟,老哥带你去见见这位惊人的天才陈楚生。”林凡大步朝前走了两步。 还没得意太久,大门突然被人打开。 一人一狗咆哮而出。 林凡连退数步,躲在庞雏身后。 庞雏很是疑惑,不清楚林凡的怪异举动为何。 “林凡哥你这是?” “我怕狗,让我躲会。”林凡讲道。 庞雏忍不住笑了出来。 没想到平时大大咧咧的林凡,天敌既然是狗。 “不许笑!”林凡喊道。 庞雏止住笑。 等那人牵着狗走远,林凡这才鼓起勇气,走进了楼道。 “你说这些人,整天干什么不好,偏要养头狗,养狗好玩吗?自己吃喝拉撒都没人照顾,偏偏跑去照顾狗的吃喝拉撒。”林凡边走边吐槽道。 庞雏憋着笑没说话。 养狗是一种爱好。 狗更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之一。 很多老年人都喜欢养狗。 他们把狗当成自己的陪伴者。 某些小孩也喜欢狗,把它们当成儿时的玩伴。 至于成年人养狗…估计也是欠缺伴侣。 “林凡哥,所以你为什么讨厌狗?” “我小时候在农村差点被狗咬过,好家伙那头大黑狗追我五条街,要不是我跑得快,估计大腿得被咬掉一块rou。”林凡心有余孽的说道。 庞雏算是理解林凡为什么这么怕狗了。 算是童年阴影。 这种东西就跟恐高症一样,需要去克服。 勇敢的尝试过后,才会发现另外一片天空。 “林凡哥,其实狗没那么可怕,不信等晚上下班,我带你去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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