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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爱不在LA】琥珀色眼珠 (第3/14页)
认,他成功吸引了我的注意(霸总上身)。之前也有人拿大象照片做开场白,但都无聊得可怕,只有这个政治极度不正确的法国人让我真心愿意聊下去。 他又问我在忙什么,我不想说太多工作的内容,就将在写文这件事抛出去,也不算说谎。 我说我在业余时间写,他问什么类型,我回言情。 N:我上周在Barnes & Noble(美国新华书店)翻到一本言情,讲的是和恐龙zuoai,所以你写的是这种吗? 我:恐龙???? N:没错。 我:那我写得要和谐一点(我英文用的是 PG-13一点)。 N:五十度灰? 我对着手机笑出声了,继续回复:你永远不会知道了,我用中文写的,说不定……是关于如何温柔的杀死一个政治不正确的法国人。 N:好吧,你听上去有点吓人。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点也不认为他会真的被吓到,于是继续说:嘿,这里可是 LA,吓人的人满大街都是。 N 发个哭笑表情,然后说:OK,我承认刚才说吓到是玩笑,但是你现在可是真的有点吓到我了。 我:我怎么不相信呢。 N:因为你很聪明。 我又没忍住笑出声。 既然说到了,顺便聊起各自喜欢的作家,我们竟然都喜欢阿加莎,只不过他喜欢波洛克,而我喜欢马普尔小姐;他的工作是音乐制作人,为广告、电影等写插曲,于是又说到喜欢的音乐。 我的口味非常老派,喜欢爵士、disco 以及部分 70 年代摇滚(曾被一位相熟的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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