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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1/4页)
之类的,就觉得带枪好帅,那个时候我们不知道还有黑社会,不然我们肯定同样觉得黑社会很帅。 郑乐是我们那群孩子的娃儿王,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会用芦苇杆编枪,他不让其他孩子看他怎么编的,只让我看,还要教给我,结果我怎么都学不会,郑乐就急吼吼的骂我笨。 我不明白,既然郑乐会编,我为什么还要学。 等我们人手都有一支芦苇枪时,我们就开始枪战,眼睛装模作样的瞄准,嘴里砰砰砰个不停,我们一般是分成两队,我和郑乐那一队叫土豆队,另一队叫红苕队。 枪战一般以争吵土豆和红苕哪个产量更多结束。这是个很严肃很重要的问题,产量更少那一队子弹就应该先打完。 后来我们把枪扔在一边越吵越厉害,甚至吵到了土豆切丝和红苕切丝哪个切的更多。再后来我们就不欢而散。 第二天枪战的时候,我们改名为包谷队,对手改名为豌豆队。 小的时候我们都那么认真,那么敬业。 其中尤以郑乐做事最认真,最敬业。我们枪战的时候,虽然分成了两队,但其实打起来的时候,根本就忘了分队的事情。我躲在山包后面,看到郑乐朝我跑来,我探出头,对着他砰了一声,他应声而倒,而且是直挺挺的朝前倒,半天都不爬起来。 我心里想郑乐就是厉害,装死都装的那么像。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爬起来,满嘴都是血。我跑上前一看,他磕在石头上把门牙磕断了钉在舌头里。 他大着舌头说:我嘴巴好痛。 我说:你牙齿跑到你舌头上去啦。 他说:那你给我扳回来嘛。 我就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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