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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1 (第3/4页)
,每个作家最得意的文字,都是源于他的生活经历,多观察生活,细细看了生活百态,笔下的人才有灵魂,之类。 都是老生常谈,不过被换了一种文艺的腔调说出。 流华的小电子本,记得满满当当,一副受益匪浅,收获颇丰的架势。 坐在车里回家的路上,流华一面整理笔记,一面和两人交流心得,“说起来看到易知翎的样子,很难想象她会背后设计人。” 易知翎优雅文弱,天生自带一段文人的纤细敏感,那本就生得姣好的明眸,一旦沾上诗意,就有了深度,流于平面的好看,立刻就变成立体的层次美,有了内在的精神,在一众好看的皮囊里鹤立鸡群。 这样一个高洁似餐露饮雪的女子,任谁,都很难从表面,看出她的城府深沉和心思诡谲。 明明前不久,才刚刚联合了口中爱人的仇敌,一起要置爱人于死地。 今天又能在人前,深情陈述自己的爱意,将被自己抛弃的人,捧成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眉间朱砂,心头月光。 “这就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她今天用了木心的诗,我觉得另一句更适合她,”厉沐枫稳稳地cao着方向盘,笑道,“我追索人心的深度,却看到了人心的浅薄。” “我想从她身上寻到诗意,却看见俗不可耐。” “啊喂,过分了啊,”流华叫道,不愿意将那个妙语连珠,诗句佳句信手拈来的人,如此贬损,“表里不一还行,俗不可耐就有点太过了吧,明明人家为你写了那么多诗。” “所以才俗不可耐,”凤零有些吃味,“糟蹋了那些好句子。” “哈哈哈,”厉沐枫借着等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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