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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89 (第3/4页)
不惯赫连勃勃的行径,终于暴-露了行踪。她的身份,你可以慢慢猜,等我回来之后,自然真相大白。” 第469章 边荒集的东门大街,乃是集内最繁华的地段之一。街道两侧店铺林立,街上客流如织,不论日夜晴雨,均是一派繁华胜景,不输给南北的任何一座大都市。 这里的众多店铺中,本有一家“兴泰隆布行”。布行老板任明帮得到汉帮庇护,店铺规模堂皇气派,生意也做的很大,一向属于众商家里的佼佼者。但在今天,布行的招牌突然被摘了下来,换上了一副黑漆金字的匾额。 匾额上写着三个大字,“刺客馆”。 任明帮心不甘情不愿,拱手让出如此兴旺的铺面,不是因为对方付给他的二百两金子,而是因为他们的身份。买下他店面的不速之客,名叫屠奉三。 这个名字在荆州一带,可以止小儿夜啼。他是荆州除桓家之外,最有权势的人,更是无人可比的地头蛇。即便走出荆州,到其他地方去,他仍然名震南方,令人生畏。这种响亮的名气,来自于他残酷的手段,无情的心态,和精湛绝伦的剑法。出道以来,他摧毁了大大小小每一个敌人,至今没有失败过。 “刺客”两字,恰如其分地形容出他的风格。他的狠辣与大胆,亦出奇地适合边荒集。 现在,屠奉三正坐在刺客馆的内堂中,闭目沉思着。他身材高瘦,肤色明黄,双眼锐利而额头高广,具有高门大族的名士气质。当他沉吟不语时,这种气质愈发浓烈,等他拔剑出鞘,又会瞬间变成可怕的杀神,尽显他倚之名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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