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宫廷_第二百八十章:冤家路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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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八十章:冤家路窄 (第5/6页)

  准确地说,只有那座原阳国主城,才算是原阳王赵文楷可真正掌控的地方。其余像原阳县与另外两座县城,虽说也归属于原阳国境内,但是除了当地的百姓所缴纳的赋税供原阳王一系姬姓子弟所有外,事实上原阳王一系的权利并不大,跟楚国的暘城君熊拓等享有封邑的邑君根本不能比。

    打个最直接的比方来说,似熊拓、熊吾、熊琥、熊启那等楚国的邑君,他们在各自的封邑内可以说拥有着封邑内任何一名非贵族平民的处死权。说白了,这些熊氏贵族有权利杀死他们封邑内任何一名非贵族的平民,楚国的律法不会因此去责怪他们。

    但是在大魏可不行,倘若原阳王一系的姬姓子孙在原阳惹出人命官司来。除非他们遮掩地好,否则,朝廷六部的刑部在得知此事后,还是会请宗府介入。请宗府派宗卫羽林军去抓捕案犯的。

    当然了,以命偿命那不太可能,但惩戒还是免不了的,大概就是赔偿相应的金钱,同时嘛,被关到宗府内的静虑室面壁思过一阵子。待等意识到自己的过失了,再将其给放出来。

    不得不说,大魏正做到这一点,而不是向楚国看齐,这已经是相当了不得的一件事了,至少,大魏的律法还能约束那些姬姓子孙,免得他们胡来。

    不过话说回来,封王或其世子被牵扯上官司的事,其实十分罕见,毕竟这些封王也要面子,倘若说真出了什么事的话,一般会找自家手底下的人顶包,他们自己十有八九是不会出面的。

    好比说在郑国的某位封王世子,那个姬姓子弟曾经在冬季与手底下的人在雪地狩猎,结果射出的箭非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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