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9 (第3/4页)
员不得入内。 死者陈歌,男,三十一岁,生前是一家国有中小企业的商品部经理。与妻子钟香巧育有一儿一女,在京市有一套房子,生活可谓是幸福美满。 根据钟香巧的口供,10月13日陈歌在下班后与同事三人一起去饭店吃饭。调取陈歌公司的打卡记录,显示陈歌与其同事在晚上20点时就已经离开了公司。 陈歌与同事吃饭的餐厅是距离其公司不远处的一家家常菜餐馆。餐馆正对着长兴街道的摄像头,从摄像头中可以清楚看见,20:10左右陈歌及其同事进入餐馆。大约1个小时后,4人离开餐馆,此时摄像头显示时间为21:20。 离开餐馆后,陈歌往家的方向去,而同事三人也各自回家。傅康乐与苏慈均有不在场证明,其家人以及小区中的监控可以显示,这两人在饭后就直接回到了家中。 而喻卓住的是老式小区,并没有安装监控摄像,他的家里也没有家人为他证明。喻卓没有不在场证明。 死者陈歌于21:50分消失在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摄像中,此后再没有在周边任何监控中发现陈歌的身影。 法医推断陈歌的死亡时间为晚上22点,距离陈歌消失仅过去不到半小时。 陈歌的手机中有两通电话,时间分别在21:40和22:50。拨打人均为死者陈歌的妻子钟香巧。第一通电话被接通,通话时间为3分钟,第二通电话并未接通。 勘察案发现场,确认工地为第一现场。尸体周围无挣扎搏斗的痕迹,尸体中也检测出了过量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