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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8 (第1/4页)
千钧离开队伍三年了,许多昔日关系比较好的战友都知道他离开的原因,有人叹息,有人遗憾。雷千钧天生就是为队伍而生的,他的身体条件太好了,暴发力十足,耐力十足,肢体协调性强,而且感知敏锐,还有精明的头脑,简直就是一个天生的指挥家。 常常队友们用十天半个月才能完成的训练任务,他四五天就能完成。速度,效率都是别人的两到三倍。 纪雨霖在队伍里的时候,不知道多羡慕雷千钧的身体素质,他也有股不服输的劲头,如何能甘心屈居人下?当时便卯足了劲儿的给自己加练,希望能越过雷千钧去,成为尖刀班子里最钢,最硬的那把刀。 但是很可惜,他无论怎么努力,都追不上雷千钧的步伐,还险些造成损伤,差点提前退~伍。 也是自那时起,纪雨霖明白了一个道理,世界上就是有这样一种人,是你倾尽一切都无法追赶上的,而最终能他们笑傲群雄的倚仗,叫做天赋。 想明白这个道理以后,纪雨霖也不跟雷千钧较劲了,凡事按着自己的节奏来,成绩倒是有所提高。再后来,他给雷千钧做了副手,当他的观察手,两个人配合默契,多次漂亮的完成了任务,还立了功! 往事一幕幕,终有离别时。 纪雨霖心中感慨万千,咬牙切齿鼓着腮帮子问雷千钧,“来点?” 喝酒的意思。 雷千钧知道他工资不高,在农村还有父母,兄弟姐妹等着他的照顾,当下道:“我请客就来点。” 纪雨霖伸手点了雷千钧几下,“够仗义!”雷千钧的家世,他是知道的,俩人一切尽在不言中。 两人起身,去外面副食品商店买了两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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