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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第3/4页)
为开场热场。 安浔知道闫贺安喜欢听歌,吉他和电子琴后头就放着一台黑胶唱片机。 照片墙一侧的储物柜上摆满了闫贺安收藏的唱片。 听闫贺安唱歌倒是不无聊。 实话实说, 闫贺安唱歌挺好听的。 安浔有时候挺服闫贺安的,哪怕他自己一个人唱他也完全不尴尬。安浔安静坐着听,他自己也能嗨。 闫贺安跟着节拍轻点头,边唱边吃,吃着还不忘哼哼。 没听多久安浔就发现了,闫贺安的听歌取向没什么规律可言,流行,r&b,电子,乡村,甚至是摇滚,没有他不听的。 “唱一首呗安浔,唱首歌要不了你的命。”闫贺安彻头彻尾e人,一路燃烧生命到赤道。 他举着麦克风,把另一个麦塞到安浔手里,弯腰拿起桌面上的饮料,咬着吸管含含糊糊嘟囔,指着自己的喉结:“虽然头一回有一个人唱全场的机会,感觉也不错。但是你听听我这动静,再唱下去我嗓子该废了,你唱首歌救救我。” 安浔握着被闫贺安硬塞过来的麦,到底没再给闫贺安泼冷水。 对方唱得正高兴的时候,被拒绝会扫兴的。 他起身选歌。 安浔不常听歌,主要是没时间和精力。 他连最近新出了什么歌都不是很清楚,不像闫贺安一样看上去是全球小曲库,体力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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