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白无常_第三百一十章 自掏腰包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三百一十章 自掏腰包 (第1/4页)

    捕快,官阶不高,权利不小。

    惯以秋水长刀,断诀人命。

    有的时候,捕快手里的刀,更胜衙门老爷手里的纸笔。

    何况总捕之刀?

    刘兴守,二十岁官拜州府总捕,已与王爷家的千金订了亲事,正是前途不可限量时。

    此刻,他的尸体却荡漾在州府的旗楼上。

    一手提着六尺长剑,一手提着自己的头,身后背着一杆大旗。

    白色的旗,血色的字。

    前方雪。

    又是一个被人雪冤的朝廷命官。

    据说,州府大人几乎快拍碎了桌子,咬下切齿的下了死令,一定要在惊动大内府之前,拿下恶贼前方雪,否则,州府以下的所有捕快都要被下大牢。

    这是一道蛮不讲理的令,但蛮不讲理的令往往最有效。

    捕快们为免牢狱之灾,撒了欢儿的去找前方雪。

    州府大人很年轻,只有四十几岁而已。

    四十几岁的人并不算年轻,但四十几岁就能做到州府这个位子上,的确很年轻。

    州府大人在多年前的皇榜上,没捞着状元、榜眼、探花这么荣耀的名头。

    多年后,州府大人的官阶却最高。

    因为他会洞悉人心。

    什么是洞悉人心?就是投其所好。

    其实就是这么简单的答案,并不是人人都能想到的。

    当今朝廷,皇帝只顾附庸风雅,其他王爷也没好到哪里去。

    二王爷喜欢怪石,他的园子里堆满了来自五湖四海的怪石。

    于是,当州府大人还是县府大人的时候,下令全县境内劈山开路。

    打下来石头,先不许造堤添坝,都要被审石官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